摄像头对着邻居家?立即拆除!法官提醒→

 技术资讯     |      2024-04-11 15:15:35

摄像头对着邻居家?立即拆除!法官提醒→

监控摄像头如今已成为不少家庭的“门卫”。然而,监控不是想安装就能安装的。近日,翔安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加装监控摄像头引起的纠纷。

阿强(化名)与阿东(化名)是邻居,阿东的住宅紧挨着阿强的住宅。阿东在另一个邻居家的围墙上安装了两个摄像头,分别对着阿强的住宅正门和右侧门。据了解,这两个摄像头具有高清、红外夜视、手机远程监控、历史录像回放等功能,阿东可通过手机查看监控情况。阿强对此非常反感,认为其隐私受到了侵害,多次与阿东协商拆除监控,但均遭到拒绝。2023年11月,阿强诉至法院,要求阿东拆除这两部监控。

翔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秘密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允许他人非法获悉、收集、利用和侵扰。本案中,阿强在其住宅内的活动以及进出住宅的信息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围。法官认为,虽然阿东所安装的监控现有角度不能直接拍摄到阿强住宅内部的情况,但可覆盖阿强住宅正大门和右侧门口范围,侵犯了阿强及其家人的隐私权。

尽管阿东主张,其安装监控摄像是为了个人人身安全及邻居的平安通行。但法官查看阿东的手机终端连接发现,其已在自家门口及周边安装了多部监控,基本能满足其防止不法侵害的需求。阿东安装的涉案监控明显超出合理界限,法院判处阿东立即拆除两个摄像头。

法官说法

翔安法官表示,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是有边界的,任何人行使权利都不能妨碍、侵扰他人的权利。公民为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安装监控装置并无不可,但其权利应在合理限度内行使,不得妨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翔安法官建议,居民安装监控设备,可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安装前应尽到妥善的注意义务,安装的位置及角度应避免拍摄、窥视到其他住户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避免侵犯公共利益、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在出现纠纷时,也应多换位思考、友好协商,共同维护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